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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7-29日,民政部和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在成都岷山賓館召開了“將減輕災害風險納入災后重建會議”(APEC Seminar on Integrating Disaster Risk Reduction into Post-Disaster Recovery and Rehabilitation)。我院副總工程師顧林生博士后作為國際專家參加了會議。這次會議由民政部國家減災中心承辦。
在2005年1月,聯合國減災事務局(UN/ISDR)在日本神戶召開了“減少災害問題世界會議”(也稱“聯合國減災大會”),通過了《2005-2015年兵庫行動綱領:加強國家和社區(qū)的抗災能力》。在行動綱領中,聯合國對將減輕災害風險納入災后恢復重建的工作,提出了新的理念和觀點,要求易受害的國家在可持續(xù)發(fā)展政策、規(guī)劃和方案以及災后或沖突后的救濟、重建和恢復活動中,應該考慮減少災害風險的綜合辦法,并在災后救濟、復原和重建的各階段促進社區(qū)提高抗災能力,降低對未來災害風險的脆弱程度。根據聯合國精神,APEC于2008年8月12-14日在秘魯利馬召開第16次亞太經濟合作組織領導人會議,通過了“2009-2015亞太地區(qū)減少災害風險和應急準備與應急響應戰(zhàn)略”(PRERED: Strategy for Disaster Risk Reduction and Emergency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 in the Asia Pacific Region: 2009 to 2015),針對洪水、地震、臺風、颶風、龍卷風,火災(城市、農村、森林與灌木),農業(yè)、動物、健康應急事件,公共衛(wèi)生應急事件等APEC地區(qū)的主要災害,強調要加強災害風險的減輕、備災、應急和重建,促進在社區(qū)應急準備、脆弱性和風險評價等方面的能力建設。
亞洲太平洋地區(qū)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最多的地區(qū)。從1978年到2007年大約30年中,亞洲受災者和災害遇難者分別約占世界的89%和約59%。從1995年1月17日阪神大地震發(fā)生以來,到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大地震和海嘯災難、2008年2月中國南方冰雪凍害和5月12日汶川地震、2010年1月12日海地地震,再到2010年2月27日智利康塞普西翁的8.8級特大地震,8月的巴基斯坦亞特大洪水、8月7日中國甘肅省舟曲縣的特大泥石流,亞太地區(qū)的巨大災害接連不到那發(fā)生。這些災害告訴我們:人類社會必然要與自然界的危害風險并存,并且必須去面對和挑戰(zhàn)。我們在備災和緩解災害影響方面并非無能為力,能夠而且必須通過降低社會的脆弱度,來緩解各種危害帶來的苦難。
參加這次會議的APEC成員經濟體代表分別來自澳大利亞應急管理政策及法律咨詢部、智利內政部國際應急辦公室、印度尼西亞亞齊省和尼亞斯島海嘯災后恢復重建研究所、馬來西亞國家安全委員會災害管理處、秘魯國防研究院、臺灣科技減災中心、泰國氣象局和災害預防減災司、越南農村與農業(yè)發(fā)展部水資源理事會災害管理中心和國家搜救委員會。聯合國減災事務局國際恢復平臺、世界銀行和APEC秘書處分別派遣了代表參加。此外,大會還邀請了挪威國際地質災害管理中心主任、神戶大學城市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阿姆斯特丹大學醫(yī)療中心等研究機構的世界著名防災減災專家參加。中國專家有中國國家減災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史培軍教授、中國建筑技術研究院總工程師葉耀先教授、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災害處張永雙副處長、科技部中國科學技術發(fā)展戰(zhàn)略研究院尅與社會發(fā)展研究所副所長趙延東研究員、中國交通運輸部規(guī)劃研究院汪亞干副總工程師、南部公益基金會副秘書長劉州鴻博士等參加。
在會議上,除了中國民政部救災司和四川省西部開發(fā)辦公室介紹四川災后重建情況之外,來自印尼和智利的代表分別介紹了印度洋海嘯和智利地震后的恢復重建情況。在“災后恢復重建中的風險管理、制度建設與規(guī)劃”專題分會上,各成員經濟體代表和專家就減輕災后重建風險、地質災害防止與災后重建選址、災后重建的決策制定與社會改革、災后重建經驗的國際共享、災后恢復重建與可持續(xù)發(fā)展、災后重建的社會資本和風險回避、災害評估方法等進行了報告和討論。在“災害恢復重建的房屋與基礎設施恢復、社會事業(yè)恢復與生態(tài)環(huán)境恢復”專題分會上,各成員經濟體代表和專家集中介紹和討論了神戶地震經驗教訓、汶川地震后交通設施恢復重建、聯合國國際恢復重建平臺建設、四川地震災后土地承載力與災后重建空間布局、基礎教育重建等問題。在“災后生計恢復、心理恢復和社區(qū)恢復”專題分會上,各成員經濟體代表和專家討論了心理健康恢復重關鍵、社區(qū)心理康復、災區(qū)本地文化資源恢復與利用、災后農村社區(qū)恢復重建與社區(qū)減輕災害風險、災區(qū)貧困村生計恢復重建、NGO參與與災后恢復重建等問題。
會議還有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討論“災后恢復重建手冊與能力建設清單”。該手冊和清單方案是APEC會議秘書處委托我院顧林生副總工程師負責牽頭,與國家減災中心的專家一起組織起草小組進行編制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在災后建立具有復原力的社會和避免災后重建出現的各種風險,把減輕災害風險納入災后恢復重建活動中,以此提高APEC成員經濟體的災后恢復重建的能力。
手冊和清單主要使用對象和相關主體為災區(qū)政府、機構和個人。災區(qū)的各級政府,根據本手冊和清單,首先認識和明確圍繞恢復重建的各種風險,確定恢復重建目標(任務)。然后,為了實現這些恢復重建目標和完成任務,政府采取各種行動和措施去執(zhí)行和落實,并具備相應的能力及其建設。同時,災區(qū)的各級政府,根據本手冊,了解企業(yè)等機構單位和受災群眾、志愿者等個人在恢復重建中的行動和能力建設的清單,以便給予支持。
機構主要是指災區(qū)的政府之外的單位(private and non-government sector),包括災區(qū)企業(yè)、一般團體、公益機構、非政府組織、社區(qū)等)。通過手冊和清單,災區(qū)的企業(yè)、團體、社區(qū)和NGO、NPO等組織,確認各自在恢復重建過程中所必須認識和明確的各種風險和問題,確定恢復重建的目標(任務)和為實現這些目標或任務而采取各種行動,并具備相應能力及其建設措施。同時,了解政府、組織和受災群眾等個人的恢復重建的目標、風險、行動和能力建設的清單,以便確定組織自己所能發(fā)揮的作用。
對于災后重建,分為7個領域進行考慮,分別是制度建設與規(guī)劃編制、過渡安置與生活重建、社區(qū)重建與綜合防災、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公共服務功能恢復重建、產業(yè)與經濟恢復重建、生態(tài)與環(huán)境恢復重建。針對這7個領域,確定了36項恢復重建的具體任務,分別為:完善與執(zhí)行制度、建立組織機構、開展綜合評估、編制規(guī)劃、加強國際合作、基本生活保障、臨時安置居住、加固維修與重建永久性住房、確保安全保障和防止次生災害、維持就業(yè)穩(wěn)定和促進就業(yè)、醫(yī)療與心理健康保障、法律咨詢和救助服務、城市恢復重建與安全城市建設、農村恢復重建與安全鄉(xiāng)村建設、構架綜合防災減災體系、恢復重建社區(qū)功能、恢復重建公共基礎設施及其運作系統(tǒng)、恢復重建城鎮(zhèn)市政公共設施及其運作系統(tǒng)、恢復重建農村基礎設施及其運作系統(tǒng)、恢復重建政府系統(tǒng)、恢復重建教育系統(tǒng)、恢復重建文化體育系統(tǒng)、恢復重建醫(yī)療衛(wèi)生系統(tǒng)、恢復重建社會福利保障系統(tǒng)、修復和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恢復重建宗教系統(tǒng)、編制和實施產業(yè)與經濟恢復發(fā)展規(guī)劃、恢復和振興第一產業(yè)、恢復和振興第二產業(yè)、恢復和振興第三產業(yè)、恢復和振興中小企業(yè)、恢復和振興政府公營企業(yè)、恢復和提高環(huán)境承載力、恢復和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恢復和加強生態(tài)環(huán)境服務功能、恢復和保護自然環(huán)境。
各成員經濟體代表和專家對手冊和清單提出了很多意見。其中專家希望把汶川地震災害重建的經驗教訓作為 案例進行研究和豐富“災后恢復重建手冊與能力建設清單”。起草小組根據這些進行修改,并爭取在年底完成后發(fā)給APEC各成員經濟體使用。
會議最后,全體參會者達成共識,提出了一下倡議:(1)加強災后恢復重重建的體制、機制、法制建設;(2)加強住房建筑、城鄉(xiāng)基礎設施和防災減災設施的建設,提升抵御災害風險能力,促進可持續(xù)發(fā)展。(3)加強災后生活、經濟和公共服務恢復重建,促進本地和外來資源和技術的有機結合和利用。(4)減災災后恢復重建能力建設,增強災害公共意識。(5)堅強災后恢復重建技術平臺建設和技術合作交流。(6)加強各成員經濟之間災后恢復重建經驗交流和人才培養(yǎng)。顧林生提出要重視亞太經濟組織各成員經濟體的人才,特別是災區(qū)當地的人才培養(yǎng)這條建議,被采納。
汶川大地震后,我院積極參與災后重建的規(guī)劃設計和研究,積累了一定的經驗。這次顧林生博士代表我院參加APEC會議并承擔編制災后恢復重建手冊和能力建設清單的編制研究工作,標志著我院在災后恢復重建方面將為亞太地區(qū)做出貢獻。根據與院領導商量,由公共安全研究所牽頭,我院將設立災后恢復重建研究課題組,進一步從政策制度體系、規(guī)劃設計體系等方面進行理論性研究。
恢復重建手冊(中期成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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